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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青龙6号少儿重大疾病保险(互联网)  保至60岁(B款)

披露名 : 小青龙6号少儿重大疾病保险(互联网)

  • 保障全面丰富
  • 增值服务强大
  • 可投100万保额

小青龙6号

投保人出生日期
注:18-60周岁(含18、60周岁)
投保人性别
被保险人出生日期
注:出生满14天-17周岁(不含14天、含17周岁)
被保险人性别
承保职业
1-4类 查询职业类别
保障期限
至60岁
基本保额
10万元 15万元 20万元 25万元 30万元
更多选择
  • 35万元
  • 40万元
  • 45万元
  • 50万元
  • 55万元
  • 60万元
  • 65万元
  • 70万元
  • 75万元
  • 80万元
  • 85万元
  • 90万元
  • 95万元
  • 100万元
缴费类型
一次性 年交
缴费年限
5年 10年 15年 20年
豁免保险费
不含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不含
恶性肿瘤——重度额外给付保险金
不含
疾病关爱保险金(前30年)
不含 注:包括重大疾病/中度疾病/轻度疾病关爱保险金(前30年)
住院津贴保险金
不含 注:包括重大疾病/中度疾病/轻度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金、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少儿抑郁症住院津贴保险金、重大疾病/中度疾病/轻度疾病豁免
住院医疗日额
不投保
投保人豁免
不含
附加投保人豁免缴费年限
不投保
保费
428.00/年 查看现金价值演示 查看银行限额
  • 保险责任

  • 重大疾病保险金(128种)
    按合同约定
    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确诊本合同约定的(无论一种或多种),每次确诊不同种重疾确诊之日起满365日后,再次确诊不同种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每次给付120%/140%/160%基本保额,赔付累计满4次,本项责任终止。

    展开详情(点击可查看条款保险责任)
  • 中度疾病保险金(30种)
    60%基本保额
    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确诊本合同约定的(无论一种或多种),给付60%基本保额。
    每种中度疾病只给付一次中度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中度疾病责任终止,中度疾病和轻度疾病合并累计给付6次为限。
    若确诊重大疾病且已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自该重疾确诊日起满90天后,初次确诊与该重疾非同组的中度疾病,给付60%基本保额。

    展开详情(点击可查看条款保险责任)
  • 轻度疾病保险金(52种)
    30%基本保额
    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确诊本合同约定的(无论一种或多种),给付30%基本保额。
    每种轻度疾病只给付一次轻度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轻度疾病责任终止,轻度疾病和中度疾病合并累计给付6次为限。
    若确诊重大疾病且已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自该重疾确诊日起满90天后,初次确诊与该重疾非同组的轻度疾病,给付30%基本保额。

    展开详情(点击可查看条款保险责任)
  • 特定疾病保险金(20种)
    120%基本保额*4次
    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确诊本合同约定的(无论一种或多种),额外给付120%基本保额,累计给付次数以4次为限。当累计给付次数满4次时,本项责任终止
    每种特定疾病只给付一次特定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特定疾病责任终止。
  • 罕见疾病保险金(20种)
    200%基本保额*4次
    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确诊本合同约定的(无论一种或多种),额外给付200%基本保额,累计给付次数以4次为限。当累计给付次数满4次时,本项责任终止。
    每种罕见疾病只给付一次罕见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罕见疾病责任终止。
  • 恶性肿瘤——重度拓展保险金
    50%基本保额
    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确诊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的,且已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确诊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轻度”或“原位癌”的,给付50%基本保额,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 白血病骨髓移植保险金
    50%基本保额
    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确诊本合同约定的“白血病“的,若年满18周岁前因治疗白血病接受骨髓移植治疗的,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给付50%基本保额,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 少儿重度自闭症疾病保险金
    20%基本保额
    保险公司仅向投保时年龄为0周岁及1周岁的被保险人承担本项责任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定罹患本合同约定的少儿重度自闭症疾病,保险公司将根据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向少儿重度自闭症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少儿重度自闭症疾病保险金”,给付后本项责任终止,本项责任给付以一次为限。
  • 少儿自闭症疾病康复保险金
    按合同约定
    保险公司仅向投保时年龄为0周岁及1周岁的被保险人承担本项责任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定罹患本合同约定的少儿自闭症疾病,对于被保险人年满3周岁且不满7周岁时在保险公司指定康复机构接受少儿自闭症疾病康复治疗而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康复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约定的结算比例及结算方式与康复机构进行直接结算。
    结算比例及结算方式
    被保险人在保险公司指定康复机构接受少儿自闭症疾病康复治疗而发生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康复治疗费用,保险公司将与康复机构直接结算,结算比例为15%,被保险人向康复机构自付比例为85%。
    对于上述保险责任累计给付的少儿自闭症疾病康复保险金之和达到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00%时,本项责任终止。
  • 少儿生长发育关爱保险金
    20%基本保额
    保险公司仅向投保时年龄不满7周岁的被保险人承担本项责任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定罹患本合同约定的(无论一种或多种),且确诊时未满30周岁,根据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向少儿生长发育关爱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少儿生长发育关爱保险金”,给付后本项责任终止,本项责任给付以一次为限。
  • (可选)豁免保险费
    豁免后期保费
    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确诊本合同约定的中症或轻症的,豁免确诊之日以后本合同各期的期交保费。
  • (可选)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按合同约定
    被保险人身故或者全残的,保险公司按下表所示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未满18周岁:以下两者的最大值:累计已交保险和现金价值
    已满18周岁: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若投保时选择投保)保险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被保险人同时满足“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若投保时选择投保)给付条件的,保险公司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 (可选)恶性肿瘤——重度额外给付保险金
    按合同约定
    包括:“首次恶性肿瘤——重度额外给付保险金”、“第二次及第三次恶性肿瘤——重度额外给付保险金”和“第四次及以后恶性肿瘤——重度额外给付保险金”。
    (1)首次恶性肿瘤——重度额外给付保险金
    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确诊本合同约定的重疾中的恶性肿瘤——重度之外的其他重疾,自该次重疾确诊之日起180天后,初次确诊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给付40%基本保额。
    (2)第二次及第三次恶性肿瘤——重度额外给付保险金
    自首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后仍处于“恶性肿瘤——重度”状态,分别赔付50%/30%基本保额,每次间隔不少于365天。
    (3)第四次及以后恶性肿瘤——重度额外给付保险金
    自第三次给付“恶性肿瘤——重度额外给付保险金”后,仍处于恶性肿瘤——重度状态的,给付50%基本保额,每次间隔不少于3年。
  • (可选)疾病关爱保险金(前30年)
    按合同约定
    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在第30个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初次确诊本合同约定的轻症/中症/重疾,分别给付10%/20%/60%基本保额。每项疾病关爱保险金只给付一次,给付后该项责任终止。

    展开详情(点击可查看条款保险责任)
  • (可选)住院津贴保险金
    按合同约定
    (1)住院津贴: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确诊重疾住院,给付住院医疗日额×每次住院天数×200%(180天为限);
    (2)住院津贴: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确诊中症住院,给付住院医疗日额×每次住院天数×150%(180天为限);
    (3)住院津贴: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确诊轻症住院,给付住院医疗日额×每次住院天数×100%(180天为限);
    (4)意外住院津贴:因意外伤害住院,给付住院医疗日额×每次住院天数×100%(90天为限);
    (5)少儿抑郁症津贴:18岁前,因重度抑郁症住院,给付住院医疗日额×每次住院天数×100%(30天为限);
    保险期间内:1800倍日额为限,无免赔天数。
    (5)重症、中症、轻症豁免保险费: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确诊轻度疾病/中度疾病/重大疾病,豁免后续剩余未交保费。

    展开详情(点击可查看条款保险责任)
  • (可选)投保人豁免
    豁免后期保费
    投保人身故、全残、或确诊//,豁免后续剩余未交保费。

产品解读

小青龙6号
小青龙6号
  • 投保须知

犹豫期 15天
等待期 180天
重要提示 费率表 客户告知书 保单样本
承保机构 本产品由君龙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龙人寿”)承保,君龙人寿总公司设立在厦门,目前在福建、浙江、厦门设有分公司。本产品建议在君龙人寿设有分公司区域的客户投保; 对于君龙人寿未设分公司的地区,可能会存在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但君龙人寿会在用户服务和时效上竭力保障,同时保险公司已具备全流程线上服务的能力,您可以通过关注君龙人寿微信公众号“君龙人寿” 进行了解及自助办理相关业务。
线上服务 君龙人寿保险合同内容变更线上服务已开通联系方式变更、证件有效期更新、红利领取、余额退费、生存金/满期金领取、贷款清偿、生存金授权、受益人变更等项目;理赔线上服务已开通在线报案、在线理赔申请等项目。其他线上服务项目,您可以通过关注君龙人寿微信公众号“君龙人寿”进行了解及自助办理;对尚未开通线上服务的项目,您可前往您本人所在地就近的君龙人寿客服柜面办理,也可拨打君龙人寿客服热线400-666-0123进行咨询和办理,还可通过微信直接搜索微信公众号“君龙人寿”进行关注。
如实告知 保险公司就您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不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退保损失 自您签收本合同或收到本合同电子保险单之日起(二者较早之日),有15日的犹豫期。如果您在犹豫期内提出退保的要求,本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退还您所交纳的保险费。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之日起,本合同终止。超过犹豫期退保有损失。
支付和凭证 保险费支付及发票:本产品保费由深圳市得同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代收,需要您使用本人账户支付保费。请您关注“君龙人寿”微信公众号--申请电子发票,经您要求君龙人寿将向您所预留的邮箱发送电子发票;若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君龙人寿客服热线400-666-0123。”
保单形式:本产品为您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同的合法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保后您可以通过君龙人寿微信公众号“君龙人寿”查询保单。
保单查询和验真:您可关注君龙人寿微信公众号“君龙人寿”在“e乐服务-保单查询”验证电子保单的真伪。

其余须知:

  1. 1. 阅读文件:投保前请您认真阅读本产品《责任免除(B款)》《责任免除(附加住院定额给付D款)》《责任免除(附加投保人豁免)》《产品说明书(B款)》《产品说明书(附加住院定额给付D款)》《产品说明书(附加投保人豁免)》《投保须知及产品说明(B款)》《投保须知及产品说明(附加住院定额给付D款)》《投保须知及产品说明(附加投保人豁免)》《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投保人声明与授权》《自动转账授权条款》《关系声明确认书》《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确认书》《理赔流程》《健康管理服务手册》《犹豫期条款》《客户投保敏感个人信息授权书》《君龙小青龙6号B款少儿重大疾病保险(互联网)投核保规则》《君龙附加住院定额给付D款医疗保险(互联网)投保规则》《君龙附加豁免保费B款重大疾病保险(互联网)投保规则》
  2. 2. 被保险人年龄:小青龙6号A/B款:出生满14天-17周岁(不含14天,含17周岁)。
  3. 3. 投保人年龄:本产品投保人年龄为18-60周岁(含18、60周岁),当投保人与被保险人非同一人时,可附加《君龙附加豁免保费B款重大疾病保险(互联网)》,最高投保年龄规则如下:
      缴费年限
      4年
       9年
       14年
        19年
      投保人年龄
    60周岁
      60周岁
      55周岁
       50周岁

  4. 4. 承保职业:本产品支持重疾险1-4类职业投保。
  5. 5. 被保险人关系:本产品仅支持为子女投保。
  6. 6. 最低/最高保额:本产品最低保额10万元,最高100万元,每5万元递增。
  7. 7. 住院日额规则:住院日额每份为10元/天,即10份为100元/天,20份为200元/天。
  8. 8. 证件类型:投保人支持居民身份证,被保险人支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仅限0-15周岁)、出生证(仅限0-4周岁)。
  9. 9. 投保人已有君龙人寿重疾产品且保额达到上限,为家人再次投保君龙重疾险产品且附加投保人豁免险种时,投保人豁免险种不计风险保额。
  • 保险条款

主条款
君龙小青龙6号B款少儿重大疾病保险(互联网)条款 君龙人寿[2025]疾病保险 013 号/君寿保发﹝2025﹞035 号
附加条款
君龙附加住院定额给付D款医疗保险(互联网)条款 君龙人寿[2025]医疗保险 014 号/君寿保发﹝2025﹞036 号
君龙附加豁免保费B款重大疾病保险(互联网)条款 君龙人寿[2024]疾病保险030号/君寿保发〔2024〕291号
  • 报案

  • 提交理赔资料

  • 理赔资料审核

  • 领取赔款

您可通过如下方式报案:  

电话报案:请您致电400-678-8169进行报案

报案后,我们将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告知您资料要求、理赔流程及纸质材料的寄送地址。

如您不确定现有材料是否符合理赔要求,您可以将所有材料拍照或扫描并发送至claim@huize.com邮箱,我们将会协助您进行影像件预审核。

事故责任明确、理赔资料齐全的案件,审核周期为:小马闪赔(如支持)一般为1个工作日,普通类一般为5-7个工作日,重大类一般为20-22个工作日。
理赔款一般在结案后的1-2个工作日可以到账。为保障到账时效,建议在提交理赔资料时以工、农、中、建、交或邮储等银行卡作为收款账户。

理赔须知

1、如需报案或理赔协助服务,请拨打全国服务电话: 400-678-8169。
2、报案时,请您提供保单号(或有效证件号码)、出险人姓名、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原因、治疗就医情况等基本信息。
3、您报案后,我们将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告知您资料要求和理赔流程。
4、发生合同约定保险事故需要到医院接受治疗,请到合同约定的医院(一般是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就诊治疗。并请提醒主治医生使用医保范围内用药、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就诊的同时请妥善保存病历(包含首诊病历)、原始收费凭证、处方、诊断证明、检查化验报告、住院证明等就医相关材料,以便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申请。
5、一对一理赔协助:我们将全程协助您报案、告知您在当地如何处理、告知索赔所需相关证明资料、并监督保险公司理赔结案和协助催付赔款等。
6、领款方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保险公司将通过财务系统直接向您所指定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支付。需要您提供开户银行、户名、账号等信息,建议您选择工农中建交或邮储,以便保险公司快速处理。
Q本产品可以为哪些人投保?
A仅为子女投保。
Q外籍人士可以投保吗?
A本产品不支持外籍人士和港澳台人士投保。
Q如果保险期间内想变更交费账户怎么办?
A您可通过君龙人寿微信公众号办理续期交费账户变更申请。
Q退保会有损失吗?
A自您收到本合同电子保险单次日起(该次日为犹豫期首日),有15日的犹豫期。犹豫期内退保没有损失;犹豫期后退保,会有损失。具体可阅读您的保单。
Q如何操作犹豫期内退保及犹豫期外退保?
A1、登陆君龙人寿公众号,点击菜单“e乐服务”。2、点击业务办理,在“资金服务”栏目,点击“犹豫期内退保/犹豫期外退保”项目。3、选择要犹豫期内退保/犹豫期外退保的保单,根据页面内容进行操作即可。
Q如何办理缴费以外的其他业务?
A您可以通过关注君龙人寿官方微信(君龙人寿),进入“e乐服务”自助办理。
君龙人寿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如下:

您也可以通过拨打君龙人寿客服热线:400-666-0123进行咨询。